艾草又名香艾、蕲艾、艾蒿,性味苦、辛、温,入脾、肝、肾经。能散寒除湿,温经止血。适用于虚寒性出血及腹痛,对于妇女虚寒月经不调、腹痛、崩漏有明显疗效,是一种妇科良药。
艾灸疗法起源于——艾灸疗法的下限也不会晚于西周,在春秋战国时代已颇为流行 春秋时代的《诗经·采葛》载:“彼采艾兮”,西汉毛亨和毛茛传释:“艾所以疗疾”。从远古时代实际临床运用早于文字记载的特点来看,艾灸疗法的下限也不会晚于西周。宋代沈括《梦溪笔谈》卷18载西戎的卜法:“以艾灼羊髀骨,视其兆,谓之死跋焦”。以此印证,我国殷商以前的甲骨卜法,也可以用艾作燃料。 《孟子·离娄篇》载:“今之欲王音,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可见艾灸疗法在春秋战国时代已颇为流行,因此,用艾灸治病的起源也当在西周之前。
近年来中医养生热,很多人跟着电视上的养生节目自己在家艾灸保健,可方法不当,出现了不少烫伤意外。
所谓灸法,就是用艾绒或其他药物放在体表的穴位上烧灼、温熨,借灸火的温和热力以及药物的作用,通过经络的传导,起到温通气血、扶正祛邪的目的,从而防治疾病。灸法有一定的适应范围和严格的操作程序,运用时需掌握以下原则:
1.灸法的适应证以虚证(偏阳虚)、寒证和阴证为主。临床上凡属阴虚阳亢、邪实内闭及热毒炽盛等病证,应慎用或禁用灸法。
2.选择质量好的艾绒。劣质艾绒,生硬不团聚,燃烧时火力暴躁,易使患者感觉灼痛,甚至熏烤时石粒脱落,灼伤皮肤。
3.环境应保持通风,避免艾烟过浓,伤害人体。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特别是哮喘病人慎用艾灸。
4.施灸的部位,妊娠期妇女的腹部及腰骶部不宜施灸;颜面五官、阴部、有大血管分布的部位不宜直接灸;头部、胸部、四肢末端皮薄而多筋骨处不可多灸。
5.施灸时应及时调整灸火与皮肤间的距离。有些患者局部寒气大,初灸时,对艾火的忍耐力强,常常不知不觉将艾火靠近皮肤,结果将皮肤灼痛。实际上,以灸至皮肤发红为度,每次灸10—15分钟为宜。
6.体质壮、病情轻、病程短者,灸治1—2次即可;体质差、病情重、病程长者,可灸数月乃至1年以上。初灸时,每日1次;长期灸治者,3次后改为2—3天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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