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宣传医保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4月13日,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宣传。
服务中心在单位门前设立宣传站牌、悬挂条幅,同时在门诊大厅内传栏张贴宣传画报,诊室内悬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十不准”及参保人员“四不准”,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进行医保政策的宣传。
通过此次活动,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行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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