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琼办发〔2019〕104号)文件精神,推动高层次人才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工作,提高我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结合2020年至2021年保险待遇保障情况,对高层次人才商业健康团体保险项目进行年度评估。现将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业主单位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二、邀请项目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工作评估项目
三、项目预算
预算总计 4.86万元。
四、服务内容
本次评估项目为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工作, 服务内容包括评估机制与办法制定、项目质量评估、调查问卷制定等。
具体如下:系统评估,及时发现人才商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根据被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所属行业及高层次人才出险的情况,选择并确定测评依据。在真实环境下进行测评,同时问卷调查的样本量需做到高层次人才商保总人数15%以上(含15%),以保障评估工作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编制《高层次人才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工作评估报告》。
五、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五)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同时报名。如有出现,视为无效报名。
六、报名材料
1.资格条件所需相关材料;
2.报价文件。
七、中标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价格最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八、时间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接受报名,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受理。
接受报名单位: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农信楼5楼。联系人:柴鹏飞,联系电话:13707529238、66753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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