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项目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HXZB2021-K1-00095-001
3.采购人: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4.佣金来源:其他资金,三年不能超过人民币48万元。采购成交人有权从保险中标人或成交人处取得与该项目保险合同有关的合法佣金作为报酬,其服务收益应按税法有关规定由其自行纳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5.服务内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项目保险经纪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服务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经纪业务的保险经纪公司;
5.必须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并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7.磋商会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查询到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持一套加供应商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即可)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格、有效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
4)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
2.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16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
3.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11室(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11月17日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1楼东侧会议室(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
五、其他
1.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2.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
联系人:张烁琳
电话:0311-66165538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齐婧、杜康
电话:0311-86958067、0311-86958907
附表: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