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医保发〔2025〕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按病种付费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河北省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30日
(主动公开)
附件:《河北省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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